报告:全国省会城市已公开174块污染地块( 四 )

从规划用途来看,在公布的污染地块名录中,明确地块规划用途的有109块,而其中有近47%的污染地块用于商住用地的开发,近18%的污染地块用于学校、文体活动设施、 绿地或医院等公共建设,另有1%的污染地块用作工业用地。同时,《报告》发现,具有高商业价值污染地块在开发过程中常常压缩土壤修复的必要时间,导致修复治理存在“赶工期”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提及,尽管2018年通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和2016年制定的“土十条”都明确了污染地块责任认定上“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但是在污染地块实际开发过程中,这一原则却很难得到贯彻和执行。

根据对27个省会城市公布的污染地块名录整理和统计发现,仅有33%的污染地块是由原场地使用者承担修复责任,而50%以上的污染地块则是由政府或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来承担修复的责任,15%的污染地块则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

此外,《报告》表示,污染地块治理修复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仍有待加强。在公开的污染地块中,仅有44%的污染地块公布了相关的土壤环境调查、治理修复或验收的信息,而56%的污染地块未公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评估、土壤修复和修复验收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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