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总编评“刘强东案”:有钱了就想做一个全能的明星,是危险的 | 钛快讯( 三 )
前段时间我听一位著名投资人说,今后所有企业家都要做“网红”,否则他的企业不可能兴旺。我不知道这种观点在企业家中是否很有影响,如果是的话,那么是危险的。
明星企业家都是巨富,他们绝大部分都经历了艰难的打拼,每个人都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励志故事,从这个角度说,很多人视他们为榜样。但另一方面,巨大的财富鸿沟决定了他们的大量生活细节、与财富的关系都与平民百姓存在很大区别,构成了公众与他们天然的情感隔阂。他们既可能是公众的偶像,也可能成为舆论妒忌的目标。
民粹主义在任何社会都一定程度存在着。大企业家都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同时他们也获得了令普通人感受复杂的巨额回报。当公众崇拜他们的励志成就时,他们一定要保持清醒,要自谦,而对他们来说自谦的最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尽量少在舆论场的聚光灯下逗留。
要尽量少展示自己的个性、爱好,少透露自己的工作细节,尤其是少向公众展示生活细节,尽量别让人知道家人是谁,少展示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感情。特别要注意,不要秀个人的美德,不要对公众做道德指导。任何大企业家都不要试图给自己打造一个道德模范的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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