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双轨制价格改革论文35周年( 七 )

现在来谈现实问题。

在旧的体制下,我们曾试图摆脱价格的束缚,但它却一直象幽灵一样地支配着我们,对我们进行了无情的报复。

僵化的价格制度导致不合理的价格体系,不合理的价格体系提供给我们一种错误的信号和错误的选择标准,引起经济结构的扭曲,使得综合平衡和经济效益这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兄弟成了两个同归于尽的冤家对头,并由此造成了宏观与微观的对立,计划与市场的对立,集中与分散的对立,整体与局部的对立,长远与眼前的对立,速度与效益的对立,速度与比例的对立。这些对立又进—步上升为中央与地方的对立,行政与经济的对立,国家与农民的对立,工人与农民的对立,城市与乡村的对立等等。经济系统正是在这种极端矛盾的状态中强行运转的。这应该是我们理解中国经济问题的主线。

首先,错误的价格信号使得经济核算失真,企业按这种价格做出的效益最大化选择必然破坏宏观计划平衡。而宏观计划是以计划者心目中的“核算价格”为依据作出的,这种“核算价格”不同于传达给生产者的现实价格。这样,或者允许企业按经济效益的原则进行选择破坏计划平衡;或者强迫企业按计划生产,剥夺企业选择的权利(也就是剥夺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权利),二者必居其一。这就是所谓“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的根本原因所在。提出所谓“经济帐”与“政治帐”,“低级盈利”与“高级盈利”等等的对偶概念,把完成计划说成是社会主义,讲求盈利说成是资本主义,等等,与其说是理论家们的主观臆造,不如说是实际工作者摆脱窘境的客观要求。当然绝对不讲盈利是不可想象的,国家还要积累,人民还要生活,财政总不能凭口支付,浪费也得先有可供浪费的东西的存在。这就出现了所谓“适当的盈利”的概念。孙冶方同志曾猛烈抨击这个含糊不清的概念,但他不知道,这个概念具有高度的辩证思想,正是它提供给我们一种理论依据,使我们在保证完成计划的前提下又不致使财政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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