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桐庐去!杭州共享汽车“坟场”搬走了,但行业“过量”如何消化?( 四 )

往桐庐去!杭州共享汽车“坟场”搬走了,但行业“过量”如何消化?

图片来源:NBD视频截图

据浙江卫视此前报道,杭州西湖区国土分局双浦镇国土所认为“微公交”在外张村设停车场系侵占农用地行为,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在4月底之前整治到位。

但微公交将这些共享汽车搬运至塘源村是否合规?或是如上述司机所言,此次搬运只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对此,外张村共享汽车停放区域内,身着“微公交”制服的工作人员并不愿意多谈。

而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飞向《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分析,浙江左中右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塘源村土地作为停车场,不排除依旧侵占农用地的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高飞进一步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单独新建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此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由此可见,农用地并不符合企业建停车场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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