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一起国有债权处置案背后:诈骗、利益输送,还是合法处置?( 三 )

华夏物行债权最初始于2000年12月。那时,华夏物行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贷款2950万元。由于贷款到期不能偿还,2002年8月,北京一中院判定华夏物行偿还上述贷款本息。由于华夏物行公司没有还款能力,2003年,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遂裁定中止该案执行程序。

在此背景下,这笔债权由建设银行作为坏账剥离,在几家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几经辗转,始终无法追偿。2009年9月,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因执行人、担保人无财产执行,执行程序终结。

相关起诉书显示,2011年6月5日,中信资产接手华夏物行债权,随即聘任北京首信律所的王敏团队作为代理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偿这笔债务。

而长城呼办的一份尽职调查报告则显示,2011年6月15日,长城呼办从中信资产手中收购了该债权,债权总额6764.32万元,长城呼办以计价值350万元购入。

王敏的辩护律师姜丹明告诉界面新闻采访人员,随后,长城呼办聘用王敏为代理律师,继续负责这笔债权的追偿工作。

姜丹明说,但追偿工作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王敏的方案是,对债务人华夏物行及担保人提起诉讼。他还对担保人的股东提起诉讼,对担保人进行司法强制清算,全都失败了。“这笔不良债权眼看追偿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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