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一起国有债权处置案背后:诈骗、利益输送,还是合法处置?( 六 )

2013年12月6日,北京融信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195万元的价格受让了该笔债权。

但令长城呼办深感意外的是,融信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王敏。韩芙亭和周鑫均向界面新闻采访人员表示,转让过程中,他们完全不知晓该情况。

工商资料显示,融信道公司于2013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文娟。直至2015年底,该公司股东变更为王敏与其妻子杨孝平、女儿王喻。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3月印发的《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参与处置资产的律师,不能作为处置资产的受让人。

相关法律资料显示,融信道公司受让债权后,2014年6月,王敏向北京西城区法院起诉,要求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等股东在金贸公司出资不实的5102.54万元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4年11月,被告单位随后都作出反诉。

2015年底,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等单位向公安部发去举报信。这封举报信称,长城呼办故意隐瞒重大事实,以195万的低价向民营企业出售本息超过6700万元的银行贷款债权,两者互相勾结,涉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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