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策略】科创类企业该如何估值?——兼论PER估值方法适用性(25)

(3)伴随着长期高研发投入,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后,盈利开始逐步稳定,PER进入更低的区间,PER估值法同样适用于进入成熟阶段的高研发投入企业。

此外,前文我们讲了目前海外科技类企业普遍使用的估值方法,包含PE、P/S、P/FCF、P/OCF、EV/EBITDA、PEG以及医药类的Pipeline估值法等等。我们前文讲过,包含云计算、半导体、生物医药等在内的硬科技行业一个普遍的共同点就是企业成长阶段研发投入较高,高额的研发投入使得企业报表利润较低甚至亏损,因此P/S估值法、P/FCF以及医药类的Pipeline估值法等都是评估高额研发投入的企业方法,而如果我们聚焦于高研发投入的科技类企业,更直观的PER估值法可能更加普遍适用。例如我们前文所述,美国标普500成份股中,高研发投入的信息技术、医疗保健行业的个股往往PE较高而PER处于合理估值区间,典型的如亚马逊、博通、默克公司等,标普500成份股平均PER为19倍左右。

而科创板允许亏损公司上市,PER估值法将适用于高研发投入的科创板企业估值,根据我们对前几批申报材料公司的分析,整体来看28家公司平均研发费用占营收比为15.41%,远高于目前A股和相关行业整体的比例,在PER估值方法下,28家企业用PER估值(20倍基准)整体为1404亿,整体的估值比直接按照23倍PE的估值的791亿增加了将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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