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院士的舆论喧嚣,和理性的院士评选机制( 四 )

114位企业家上榜理由,或许可以从《我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作业实施办法》中了解一二。其中提到一点是,院士的标准与条件需要“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严重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这也就意味着,提名人在某工程科技范畴有创造创新,并有明显应用成效。

来自阿里巴巴集团的王坚,身份是阿里技术委员会主席,对阿里最大贡献在于促成了阿里云业务,奠定了阿里云的技术基础;百度今年两人入选,李彦宏被推荐理由是“搜索贡献”,搜索革新我们信息获取方式很多人都感同身受,于此同时李彦宏也带领百度布局AI,AI专利也超过2000多项,而王海峰在AI特别是NLP技术的造诣是世界级的。另外,来自比亚迪的王传福作为技术型企业家,在电池动力、电机、电控及IGBT功率半导体等新能汽车等核心领域开展技术研究,并取得多项技术突破。

从许多网友评论中,不仅很难见到这些客观事实,反而是对企业身份和商业行为言论纷纷。鼓励企业选院士,是对企业通过技术革新时代,推动社会进步的认可,而网友一叶障目的片面认知,并不能作为评选的有效依据。

院士候选关键不在“身份”,更不应被舆论“设门槛”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