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0个省试点 农村产权核资报告年底上报中央( 四 )

赵鲲透露,下一步试点将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深入探索,力争年底前覆盖70%以上。

这方面,海南的试点力度很大。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高鸣向《华夏时报》采访人员介绍,2019年2月他赴海口市琼山区、东方市等2个中央试点地区开展了专题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海南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基层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形成了共同推动改革的合力。”高鸣说,在试点中,海南省坚持改革后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不变、集体财务管理体制不变,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对改革中的重大事项,高鸣在调研中发现,海南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比如,在股权设置上,海南省完成改革的地区一般不设集体股,以设置成员股为主,并倡导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股权管理模式;又比如在组织建立上,采用“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对有一定经营性资产的村组,经过折股量化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等。

至今,海南省全省共有1984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工作,落实清产核资工作经费4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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