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补延续、过渡期加长,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获特别待遇( 二 )

如今新能源公交细分市场的补贴政策已然明确。事实上新能源公交一直是新能源推广最好的示范载体,新能源渗透率也较高,而其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属性使其长期以来受到财政运营补贴等特别待遇。《通知》中提到,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2019年以前年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地方可收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运营。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制定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目标和时间表,于2019年8月1日前按程序报送至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备案。

受到该政策的影响,5月9日新能源公交车相关概念股走强,其中亚星客车一字封停,而中通客车、宇通客车等新能源公交车龙头企业也出现不同程度地出现盘中冲高。

多重特别待遇

由于发布时间晚于3月26日公布的补贴政策,《通知》中将新能源公交车的补贴政策过渡期设定为5月8日至8月7日,为期三个月,过渡期内相关技术标准和补贴标准按照此前补贴政策的过渡期标准执行。具体为,符合2018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将按照2018年对应标准的10%进行补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的,则按2018年对应标准的60%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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