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补延续、过渡期加长,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获特别待遇( 三 )

但同样是客车,如果被用作公交车用途,所获得的补贴将会提高。《通知》首先明确了新能源公交车的地方补贴得以延续。3月26日的补贴政策中规定,过渡期结束后地方补贴将被取消。而此次《通知》中明确提到,在普遍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地方可继续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补贴支持。落实好新能源公交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政策。

不过,关于地方政府补贴与中央补贴的比例暂时没有明确,如果根据地方补贴为中央补贴的一半来计算,2019年过渡期结束之后新能源客车中央补贴最多拿9万,因此新能源公交的地方补贴或将最高为4.5万。

其次,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结算,而新能源公交也享受这一政策。有分析机构认为,此举将减轻相关客车企业的资金压力,提高新能源公交车行业的整体活跃度。

3月26日发布的政策中提到过渡期结束后不再给予新能源乘用车、客车和货车地方购置补贴,而是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但对于新能源公交车的充电基础设施,《通知》在地方补贴之外还有专门的规定。具体措施包括,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2019年及以前年度燃油补贴结余资金,地方可收回统筹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有关部门将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政策,从2020年开始,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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