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券商扩容提速 “鲶鱼效应”或加剧( 二 )

根据过往经验,一次性审核5家合资券商的情况实属罕见。不仅是反映在“量”上,还可以看出,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已进入一个全新阶段。

根据上述5家合资券商的申报时间表,在过去近2年,进展缓慢。而从最近集中获得反馈来看,审批加速可见一斑。在5家拟设合资券商中,华胜国际证券的申请材料接收时间稍晚,为2017年8月17日,其余4家合资券商申请材料接收日都集中在2016年,第一次反馈意见距离当时申报材料均已过去两年多。值得注意的是,这5家券商的申请材料受理日均为2018年12月。当时,瑞银证券因外资股东增持,成为首家外资控股合资券商。

在兼顾速度与量的基础上,在开放合资券商的过程中,同样注重对质的把控。采访人员注意到,在证监会发出的5份反馈意见中,将关注的核心点聚焦在合资券商设立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范围方面。

从5份反馈意见中的问题来看,监管对于合资券商质量把控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股东方资格,即合资券商的中外股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业务范围,即合资券商的业务范围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利益冲突的防范,即股东方如何防范与新设合资券商的利益冲突;四是公司章程草案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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