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恋战”科创板 首例保代违规敲警钟( 三 )

待处罚决定公示后,中金公司方面称,就监管部门对于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的纪律处分和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员工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并将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的管控和培训,提升保荐代表人执业水平、确保保荐工作质量。

北京某券商分析师祝新(化名)对《国际金融报》采访人员表示:“科创板对中介机构要求十分严格,及时将保代处罚公示,也是IPO公开透明的体现。所有的问题,均需按规范要求,予以充分披露。”

认识仍停留过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当发行主体出现制作、出具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者擅自改动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上交所可视情节严重,采取监管措施。

这些监管措施具体包括:书面警示、监管谈话、要求限期改正等监管措施,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三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六个月至一年内不接受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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