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有偿退出之后 承包者如何盈利?( 六 )

在义和村,首小江和村委会成员、村民们一起开了一个长会,决定承包15亩土地,“我选了一块基本上撂荒的地,上面有20家人的地,每家平均不到一亩,最终商定,我每亩付出补偿金3.45万元,其中村民3万元,我直接付给村民,村集体4500元。20家人一共退出了15亩地,再加上道路、田埂等,平整出来后大约有十七八亩,我是按照实际面积承租的。”首小江说。

和以前租赁村民的土地不同,农民退出承包地之后,已经落户义和村的首小江,有资格重新承包,“按照国家政策,第二轮30年是到2027年底,我的承包合同也到2027年底” 。

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芙蓉村的7户退地村民,同样是由承租的企业“代付”补偿金。

“很多地方的土地有偿退出,要先找到下家,才能真正退出,因为村集体难以负担补偿金”,经济学家陈及表示,“过去的数十年中,经济发展是城市偏向的,农村处在边缘状态,发展非常困难,农村集体经济非常疲弱,村里没钱补偿退地的农民,只能先找到愿意承租的人,再退地,如果找不到,有偿退地可能就无法完成,有退地需求的农民,也就无法如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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