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室内公共场所控烟案立案,如何量化健康损害成难题( 三 )

一位体制内环境专家表示,公众对“吸烟有害健康”有较高的认知度,但对途径吸烟室的母婴、行人造成何种程度的健康损害,目前并未有研究机构能够证实。

曹明德指出,如何量化健康损害是一项“技术活儿”,“如果说评估一盒烟对空气污染和人体健康的危害不够,就需要将损害得换算成经济损失,比如统计该商场吸烟室总计消耗了多少支烟,而这存在举证上的难度。”

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

2003年,中国签订并加入了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6年正式生效,其中规定,中国应在公约生效五年之内通过立法手段,达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100%全面无烟。2014年,国务院法制办就《全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并于2016年讨论修改。2018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二审。中国控烟协会2018年11月在京就“草案二次审议稿”中的控烟内容向专家征集意见,专家建议草案应在第85条中明确“全面控烟”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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