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纾困的深圳样本: 市场化运作精准发力( 五 )

按照深圳市政府“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尽责自救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纾困的基调上,深圳市国资委提出了纾困的四项具体原则:

一是定向施策,精准支持原则。即专项用于化解深圳市实体经济领域中立足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A股上市公司。

二是股债结合,市场化运作原则。即相关市属国企按照市场化原则,从股权和债权两个方面提供流动性支持,帮助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化解流动性困难。

三是实用有效,快速实施原则。即按照“快速管用”的思路,重点发挥市属国有企业作用,提出能够尽快落地实施且实用有效的办法。

四是尽责自救,聚焦主业原则。即当实际控制人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应首先积极尽责自救,确实不能解决问题的,可按纾困方案给予支持,获得的资金须主要用于上市公司的主业经营和发展。

作为深圳市优质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共济机制执行机构之一,中小担通过开展独立评审最终确定用“共济资金”支持的企业。胡泽恩说:“我们更看重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专注主业、是否已经尽力自救、是否的确处于短期困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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