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点火”商业火箭:“中国版SpaceX”获认可 但仍有难题待解( 四 )

上述军民融合研究人士认为,相关配套的法规文件需要征集各方意见,更需要收集企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一定会滞后于实践者的步伐。文件的指导内容往往是对上一阶段的总结,企业更要关注的,是对下一阶段的战略层面的研判。

两大关键点

《通知》对民营火箭公司的指导意义主要集中在两点。《通知》提到,将武器装备许可优化为科研和生产两个阶段,商业火箭企业须在获得科研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关科研试验、研发试制等活动。对此,一位曾参与《通知》意见征集的民营火箭从业者表示,将申请资质分为科研和生产两个阶段,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民营公司的入行门槛,对于民营公司来说,武器装备科研科研生产资质,对企业研究基础、资金实力要求很高,申请周期长、难度大。

张琦认为,目前市场上的民营火箭公司尚不具备批量生产能力,仍处在从零到一的阶段,即能否成功发射第一枚运载火箭,形成完整的技术验证,包括方案设计、产品生产试验、地面试验、飞行试验以及发射服务。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攻克难点,就当下阶段来说,将火箭的发射作为一种实验行为,这部分定义为科研阶段,是更为准确而且贴切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