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点火”商业火箭:“中国版SpaceX”获认可 但仍有难题待解( 五 )

另一个关键点是,《通知》中再次强调了国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试验仪器开放的问题:鼓励商业火箭企业在科研生产活动中,充分依托和利用军工重大科研、生产试验设备及厂房,以及国家发射场、试验场等设施开展科研生产和发射试验活动。

这触及了民营公司发展航天的一个痛点,张琦认为,在试验仪器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运载火箭的大型试车台,这是火箭研制的关键阶段,如果自建该设备需要数亿元的资金,民营公司这样做并不经济。

执行难度

对于《通知》中部分细则的执行问题,上述来自商业航天“国家队”并参与过《通知》意见征集的人士称,“虽然《通知》中鼓励开放国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但如何开放设施、将设施开放到何种程度,并没有具体的执行细则,这会导致很多实际工作无法开展”。

该人士认为,《通知》作为一项指导意见,对行业作出了约束和规范,与之相比,他更期待针对商业航天的顶层法律,这也恰恰是当前商业航天缺少的。

目前,中国尚未有一部关于商业航天的立法。今年两会,有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动商业航天立法,建立商业航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保险和赔偿机制、安全监管机制等,同时颁布航天试验设施对外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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