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等于污染环境? 一些县区误读政策打造"无猪县"( 四 )

数据显示,母猪和生猪存栏持续下降,截至今年7月,生猪存栏同比下降32.2%,能繁母猪同比下降31.9%。

禁养区不是禁止所有养殖行为,个别县区打造 “无猪县”

划定禁养区成为了很多地方政府取缔养猪场的法律利器,但是,什么地方都可以化为禁养区吗?禁养区内是不是就不能有任何养殖?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公司研究员贾生元介绍,《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集中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区域,禁止建设省级政府确定规模养殖标准以上的养殖场。

贾生元认为,禁养区划定的首要目的在于防范环境风险;其次,规模化养殖场粪尿产生量大,散发的恶臭气体会影响生产生活环境;再次是为了防止破坏风景名胜区景观、环境和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

贾生元强调,应该明确,禁养区依法禁止的是规模以上养殖场所或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并不是禁止所有的养殖行为。此外,禁养区划定一定要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发的法规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更不能以改善环境为由,利用划定禁养区清理养殖业,以清理代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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