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证监会调查人员,安装窃听器!这家公司上演现实版窃听风云,董事长带头操纵股价( 三 )

彼时,公告要求受让方在当月19日前携带“资格预审材料”到英力特集团现场报名。而在公告次日,奔腾集团董事会即形成会议决议,拟参与上述交易,并在16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对于这两份决议,奔腾集团均未进行披露。

在议案获得批准后,2016年12月19日,奔腾集团法定代表人张某达委托行业专业人士雷某华携带资料到英力特集团申请报名参加调研。不过,据奔腾集团提供材料显示,在12月22日,雷某华经考察后建议放弃参与英力特集团的股权公开转让,听其建议后,奔腾集团决定不再参加英力特集团的股权公开转让,之后未再与英力特集团有过任何联系。

而在2017年1月3日,已经“放弃参与”的奔腾集团董事会却公布了这样一份议案:审议通过《拟在A股市场收购上市公司的议案》,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推进,寻找与公司战略契合的标的。

如果说拟收购A股上市公司的内容属于“误导性陈述”,那么面对股转系统的问询函信口开河,则被监管认定为是“虚假记载”。在奔腾集团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后,股转系统于1月6日问询收购情况。2月21日,奔腾集团声称,公司已收到英力特集团《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而根据英力特集团出具说明,奔腾集团未参加尽调,且后续就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再未有任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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