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吓证监会调查人员,安装窃听器!这家公司上演现实版窃听风云,董事长带头操纵股价( 四 )

基于此,证监会责令奔腾集团进行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于6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某达、董秘田某林分别给出30万元、10万元的处罚。

醉翁之意在操纵市场

“蛇吞象”或许是一笔高不可攀的商业交易,但更直接的作用是利用“似是而非”的利好消息操纵股价。

控制大量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连续交易操纵价格和交易量,短时间内快进快出,堪称操纵市场的模板案例。短短一周内,奔腾集团董事长张某达及其夫人(时任副董事长)张某敏将公司约3元/股的股价提升近一倍。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张某达、张某敏合计利用9个证券账户,在操纵期内(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6日)共买入奔腾集团股票344.3万股,卖出66.7万股。在股票停牌后,剩余持仓277.6万股,持股市值1679.48万元。

由于新三板股票流动性本就不高,在操纵期间,账户组成交量占比在50%以上;持有非限售流动股最高比例达到71.84%,而12家做市商所持股份最低仅占1.41%。在5个交易日内,奔腾集团股价被迅速推高,2017年1月6日股价甚至在76分钟内提高了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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