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门店租金模式遇挑战 银座股份试利润分成阻力大( 二 )

为开展商业零售业务,银座股份及其子公司需要寻找合适的物业进行租赁,租赁期限大约1-20年。这些物业有些是由银座股份的关联公司持有,构成关联交易,有些则是向外部开发企业寻求物业租赁。

每年产生的租赁费计入营业成本即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当中,占较大的比重。如上半年有约1.59亿元的租赁费计入了销售费用中,在所有科目中仅次于职工薪酬,排名第二,约占销售费用的20%。此外还有580.45万元的租赁费计入了管理费用。

银座股份的经营场所,一般都是向物业开发方租赁的,租期大约5-20年,租金是固定的。比如济南市中心的泉城购物广场,是银座股份从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那里租赁来的,它们从2004年起便达成了租赁合作。近期银座股份又向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续租15年,租金约3.9亿元。

更多的是向关联方租赁。近期银座股份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向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其在泰安市东岳大街 77 号投资兴建的泰安银座城市广场,用作扩大门店经营场所物业。租赁物业总建筑面积为 56700.48 平方米,租赁期限 1 年,年租金为 1650.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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