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操作规范细节有这些( 二 )

《实施方案》还明确,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按此要求,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首先在中国联通等3家中央企业,中国再保险等2家中央金融机构,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开展试点。在试点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中央层面又陆续对50家中央企业和12家中央金融机构实施了划转。地方层面,除试点省份外,其他省份也相继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为正式实施划转奠定了基础。

据采访人员了解,近期,还将对35家中央管理企业实施划转,预计中央层面59家企业划转国有资本总额6600亿元左右。地方层面,除试点省份外,其他省份也相继开展了划转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企业情况摸底排查、制定实施方案、选择承接主体等,为下一步实施划转奠定了基础。

“考虑到划转试点工作基本完成,积累了经验,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加快划转进程,增强社保可持续发展能力,2019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今天五部委发布的通知中也明确了时间表。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其中: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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