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紧箍咒”背后的思考( 三 )

交费期限为20年及以上的,第一年死亡险、健康险上限为75%,年金险、生死两全险上限为50%;第二年死亡险、健康险上限为45%,年金险、生死两全险上限为25%;第三年死亡险、健康险上限为45%,年金险、生死两全险上限为25%;以后各年为死亡险、健康险上限为30%,年金险、生死两全险上限为15%。

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保单年度预订附加费用率的规定,监管不再对此作出要求。

取而代之的是让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费时,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

平均附加费率下降

但对于平均附加费率,《通知》意见征求稿依然对其上限有规定。  

关于保险期间一年以上普通型人身保险平均附加费上限,与老版相比,此次划分了个人保单和团体保单。

个人分期年金保单上限为16%,两全分期保单上限为18%,定期寿险、终生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个人分期保单上限为33%。

个人趸交年金保单上限为8%,两全分期保单上限为10%,定期寿险、终生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个人分期保单上限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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