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紧箍咒”背后的思考( 四 )

团体分期年金保单上限为10%,定期寿险、终生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个人分期保单上限为15%。

趸交年金保单上限为5%,定期寿险、终生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个人分期保单上限为8%。

可以发现,新规之下,个人两全保险费率不变,其他保单类型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下降了2到3个百分点。

保证续保需评估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新版《通知》意见征求稿还针对保险市场的新兵“保证续保产品”进行了补充规定。

要求保险期间超过一年、保险期间虽不超过一年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且保证费率的期间超过一年的产品,保险公司在产品定价时应进行利润测试。

此外,新加了两种需要计提保证责任的额外责任准备金的情况:产品含有保证续保条款及保证费率;产品提供转换为保证费率产品的选择权,即前一保险期间届满,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可以转换成另一个责任和费率均确定的产品。

健康保险调整的内容相对较多,新规还表示,医疗费用假设需考虑通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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