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奇心态?赌徒心理?警惕盲盒“潘多拉”诱惑( 四 )

是否合规众说纷纭

有人质疑称,盲盒、扭蛋类产品或应被定为“有奖销售”的类别。据《法制日报》采访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设置奖品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规范有奖销售等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也对有奖销售作了规定。那么,盲盒是否算“有奖销售”呢?

对此,郑宁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此外,《规范有奖销售等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条规定,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提供服务)或者获取竞争优势为目的,向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以下所称消费者包括相关公众)提供奖金、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包括抽奖式和附赠式等有奖销售。第十二条规定,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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