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国酒”梦碎,茅台更名冤不冤?( 七 )

洋河股份官网信息显示,早在2013年,就有媒体提出了“新国酒”的概念。2017年,洋河股份在官网上写出标语“健康领潮流,见证新国酒之美”。

此外,泸州老窖也提出了“浓香国酒”概念,其官网可查到此表述最早出现时间为2018年10月;山西汾酒提出“清香国酒”概念,据“酒业家”等平台提供信息,该概念由汾酒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常建伟2017年提出。

更有意思的是,不只白酒企业,连长城葡萄酒都要来沾一沾“国酒”的光,其官网文章写道,“秉持‘中国长城,红色国酒’战略,长城葡萄酒在国内葡萄酒行业享有‘国有大事,必饮长城’的美誉。”

“国字号”商标早已被酒企们玩坏。

事实上,这场血雨腥风的商标争夺战还得从七年前谈起。

2012年“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初审通过,五粮液、汾酒、水井坊、郎酒、舍得酒业等多家企业联合上书,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短短3个月公示期内,国家商标部门共收到异议书95件次。

为啥茅台会被“围殴”?仔细看看各家酒企的相关财务报表就会发现,“国酒”之争的背后实为杀红了眼的企业之间一场利益的搏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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