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打击证券期货市场违法犯罪行为( 六 )

五是结合期货交易实际和案例,重新调整确定了操纵期货市场的入罪标准。

六是对各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增加规定以违法所得数额作为入罪标准。明确对出售或者变相出售未公开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几类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在一般入罪标准(100万元)基础上降低一半(50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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