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保合作“松绑”头部信托受益( 二 )

降“门槛”

与2014年规定相比,本次《通知》最大的亮点在于大幅降低了保险资金投资信托公司准入门槛。

具体而言,首先,此次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应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稳定的投资业绩,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其次,此次通知明确放松保险和信托合作,信托公司的准入门槛是:近一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未受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而相较2014年原保监会的规定:近三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且未受监管机构行政处罚,《通知》释放“松绑”信号。

据采访人员统计,当下净资产超过30亿元的信托机构共有59家,大部分信托机构都满足要求,而2014年原保监会发文规定仅有22家信托机构满足要求。关于第二条要求,截止7月5日,有少部分信托机构在近一年内受重大行政处罚,例如,华润深国投信托、华宝信托、广东粤财信托、中泰信托。不过,同时满足条件的信托机构仍然超过50家。

“首先对于整个保险行业而言是一个利好政策,因为险资可以合作的信托公司数量增加了,可以合作的空间加大。”一位中小险企业务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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