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拟禁止虐童记录者从业( 三 )

在他看来,虽然上海、四川等地已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但全国性行业标准和规范依旧缺失。上述两个文件出台后有助于托育机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从而推动托育机构的健康发展,完善与生育相关的配套政策,有助于支持家庭发展和缓解养育压力。

追问1 托育机构如何开办?

到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

采访人员注意到,为缓解托育机构数量不足的问题,两份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新建居住区应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机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建设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满足居民需求。

此前,托育机构究竟谁来办、谁来管、怎么管,并不清晰。对此,文件明确,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到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登记;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到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

文件还提出,民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将托育机构有关信息在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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