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机构拟禁止虐童记录者从业( 四 )

追问2 开办托育机构应满足什么条件?

生活用房人均面积不低于3㎡,户外场地人均不低于2㎡

针对托育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规模,征求意见稿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其中,设施设备方面,征求意见稿拟要求托育机构应当有自有场地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场地。托育机构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婴幼儿生活用房(用餐区、睡眠区、游戏区、盥洗区、储物区等),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

托育机构应当设有户外活动场地,配备适宜的户外玩具和游戏设施,人均面积不低于2㎡,且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应当保证婴幼儿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寒冷、炎热季节或特殊天气情况下可酌情调整。

人员规模方面,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每个独立设置的托育机构收托的婴幼儿不宜超过150人,应当至少有1名保安员在岗。

托育机构一般设置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小托班(12-24个月,15人以下)、大托班(24-36个月,20人以下)三种班型。18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可混合编班,每个班不超过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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