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亿”隐性债务置换平衡术:贷款换贷款、非标 平台再活血( 三 )

今年6月,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下发,一些具体要求得以明确。“文件下发后,相当于给银行机构壮了壮胆。”前述券商固收首席分析师说。据采访人员了解,去年四季度即有部分股份行参与置换隐性债务,但近期参与机构明显增多。

西南地区某AA园区城投公司人士表示,最近公司在和一家国有大行谈置换的问题,主要是置换园区建设形成的有收益的债务。“城投是相对较好的资产,利息各方面都有保障。”他表示。

中部省份某银行信贷部人士介绍,分行最近在做置换隐性债务的工作,要求融资平台主体符合总行的授信政策。具体看,以优质的省市级平台为主,一些低层级的平台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具体置换需要一家家审批,利率、期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他说。

对于项目收益则有特殊要求。中部省份某政策性银行信贷部人士表示,目前分行主要是置换“自身”的隐性债务,而且要求项目具备现金流,以地铁、高速公路等项目形成的债务为主。

前述下发文件的股份行则要求,置换授信应具有经政府审定的债务化解方案及明确的还款资金安排,同时应谨慎评判还款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合规性及充足性,还款资金未能妥善落实的不得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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