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代同进步的中国诉讼法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三 )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诉讼法学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刑事诉讼衔接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积极参与原理论证、制度设计、方案评价、试点经验总结等工作,推动学术研究不断走深走实。中国诉讼法学更加贴近司法实践,综合运用注释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等方法,探索出一条适合法治实践要求的学术发展之路,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作出重要理论贡献,中国诉讼法学进入思路拓展、理论精进、话语创新的历史新阶段。

契合现实需要

不断创新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诉讼法学研究者紧密结合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客观实际,深入研究诉讼制度怎样回应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如何在保障实体正义的同时实现程序正义,关注中国现实、回应实践问题,持续推动中国诉讼法学繁荣发展。

适应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改革开放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如何适应这种变化,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完善发展诉讼制度,成为中国诉讼法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广大诉讼法学研究者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大诉讼制度建设,推动三大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特别是研究如何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纳入司法程序,运用法治手段加以解决。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中国诉讼法学聚焦实现司法公正的诉讼制度建设,推动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范围不断扩展,为诉讼类型日益完备、诉讼程序更加规范、诉讼成效不断提升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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