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代同进步的中国诉讼法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四 )

适应诉讼法律制度和规范发展完善的要求。今天,我国以诉讼基本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指导性案例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诉讼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形成并日趋完备。这与中国诉讼法学的理论贡献密切相关。中国诉讼法学为我国三大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提供理念探讨、思路拓展、经验借鉴、制度协调等方面的学理支持。在相关诉讼法律颁布后,学者们从法理上阐释立法精神,对法律条文进行学理解释,促进法律规则正确适用。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学者们分析研究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完善立法的建议与意见,为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作出积极贡献,推动我国诉讼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适应司法改革实践需要。通过司法改革完善司法制度、提升程序正义的实现水平,是中国诉讼法学的重要研究方向。上世纪90年代起,中国诉讼法学发展了诉讼目的理论和诉讼构造理论等诉讼法学基本理论,促进司法审判向加强庭审功能、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等方向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命题。中国诉讼法学围绕该命题的实质内涵、基本原理、实践形态等展开深入讨论、提出落实建议,不仅有效配合了改革的推进,也充实了诉讼法理念,丰富了研究的现实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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