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风险反思录:不该当通道的保理,如何被踏破风控防线?( 五 )

近期供应链金融风险事件接连发生后,银保监会迅速发布了155号文。

对于“大标”,即实际信贷额度问题,155号文指出,银行应合理核定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链条企业的授信额度,基于供应链上下游交易情况,对不同主体分别实施额度管理。对于由核心企业承担最终偿付责任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应全额纳入核心企业授信进行统一管理,并遵守大额风险暴露的相关监管要求。

在诺亚财富踩雷承兴国际控股、中原证券2.4亿踩雷闽兴医药等案例中,承担资金募集、通道角色的为第三方财富或资管计划,即供应链金融的场外模式,实际上是影子银行。

多位银行业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人员指出,银行早年曾在保理业务吃过大亏,因此近年对供应链金融业务收得比较紧,强调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回归供应链金融业务本源,不做虚假交易的供应链业务。有的城商行甚至不做供应链金融业务。

在银行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中,一种常见的模式是,银行在总行层面成立再保理平台,保理商向银行推荐业务,银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办理保理融资,或受让保理公司应收账款办理再保理。如此,资产构造由专业保理商完成,资金端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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