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防掏空小手册(12)

民企防掏空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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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项目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主要反映的是与主营关系不大的交易产生的款项。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罚款、补贴款、备用金、保证金等项目,但在实操中其他应收款更多地与关联交易相联系,企业往往会将与关联方往来款、委托贷款等项目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下。集团公司在没有财务公司的背景之下,资金是无法直接通过借贷业务在企业间流动的,而企业会计准则定义的其他应收款属于“兜底”类科目,并未对不能包括的项目作出规定,其他应收款也就成为了资金在集团及子公司内部流动的工具。因此其他应收款也可以作为公司违规关联交易的信号:长期高水平的其他应收款、较为固定的对应客户、短期激增的其他应收款等情况都可能意味着企业出现了违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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