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债务( 四 )

三是科学合理匹配地方政府债务期限结构。债务的期限是由债务使用主体偿还能力决定的。地方政府的债务基本上都用于基础性、公益性和社会性比较明显的领域,因此均为中长期债务。目前,我国尽管通过置换的方式延长了一年多的地方政府债务期限,然而对于地方政府债务压力缓解有限。基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特性,建议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分类,对于不同特性的资产,延长还款期限至15、20、25以及30年。

四是适当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首先,改变当前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和专项债券作为置换地方政府债务的单一方式,建议在此以外,对已经确认的地方政府债务划分三到五个类别,由贷款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及其平台重新签订贷款合同,贷款期限延长至10、15、20、25直至30年。其次,适度调整贷款利率,按照央行的基准利率分不同年限确定利率水平,并且于每年年末交缴。再次,对于各类金融机构收取地方政府债务的利息收入,建议免除相关税费。最后,建立全国性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平台,在该平台上金融机构要向社会公布涉及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数据,以保证透明性,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在此平台上及时公布地方政府债务数据,方便社会对地方政府举债的约束以及对金融机构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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