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文力促企业降杠杆 债转股有望“增量扩面提质”( 五 )

“除了考核,还要加快股份制商业银行定向降准资金的使用。”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一是推动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单独或联合设立AIC,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利用所属具有股权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同一金融控股集团现有股权投资机构或拟开展合作具有股权投资功能的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两大实际操作难题待解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有了参与机构和参与资金,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就能够顺利推进。据了解,在业务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金融机构普遍面临两大问题——资本占用较高、资产定价难。

“从资本占用角度看,根据规定,因市场化债转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250%,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的风险权重为400%,这对参与机构造成了较大压力。”某AMC相关负责人说,债转股需要大量长期资金,资金成本也相对较高。

对此,《工作要点》提出将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问题。其中,要妥善解决AIC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资本占用较多问题。

解决思路之一,是聚焦AIC背后的商业银行股东,支持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同时,鼓励外资依法合规入股AIC等债转股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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