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脱美元特权(17)

“长期以来,美元的主导地位给美国带来了许多好处——为美国政府、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几乎无限的廉价资金;以及实施有效的国际制裁的能力,因为美元的主导地位意味着没有公司愿以高昂惩罚为代价去违抗它。”总部位于伦敦的智库欧洲改革中心(Centre for European Reform)如此概括“超级特权”的升级版。

简单来说,处于全球金融体系中心位置多年的美国已经拥有这样一种微妙的“魔力”——当美国政府决定对某个金融机构、公司或个人进行金融制裁时,其他机构就会像躲避瘟疫一样躲开它,否则他们面临的代价将是支付巨额罚款而且毫无诉诸法律的希望,以及被排除在美元清算系统之外这个看似不可思议的惩罚。

挣脱美元特权

“9·11”事件后,美国政府颁布的《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及每年年末发布的下一年度《国防授权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等都为美国发起和实施金融制裁提供了法律保障。其中《爱国者法案》第311条授权财政部采取“特别措施”——扩大了美国财政部部长的权限,赋予其在控制、管理金融流通活动,尤其是针对境外人士或与政治实体有关的金融活动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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