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时停车费用降低时间越长缴费越多( 二 )

据了解,目前东莞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主要按东价〔2010〕34号的规定执行。除城区主要路段路内停车收费外,其他镇街路内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分类定价。目前收费标准主要以计时收费为主,没有按停放时段、停放泊位数、停放次数等实行计费,方式比较单一。而且计费时间太长(一般都以首6小时计费,以后每2小时计费),不利于促进车辆流动。

对市民出行成本影响不大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介绍,近年来中山、深圳、佛山已相继优化完善停车收费标准,广州也在今年初公布调整方案征求意见,东莞市拟定的停车服务标准处于中等水平。优化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是大势所趋,进一步促使停车供求关系回归理性,保障政府价格列管的停车场地泊位使用率和流动率、差别化收费有效引导车辆停放使用,缓解“停车难”状况。

市发改局表示,调整后对市民出行的成本影响不大,虽然本次《方案》缩短计费时长以及24小时内最高限价标准对比现行收费有所提高,但政府价格列管的停车设施数量占全市停车设施总数比例有限,除此之外居民住宅小区、商业等配套停车设施不受《方案》影响,市民的出行成本没有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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