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br> 打假,是一场永久性的战争,打假技术如何改变中国?( 八 )

1998年,山东的职业打假人臧家平,也参与了“淋必治行动”,从此有了“山东王海”、“假药克星”的盛名。

2002年,他以类似方式,向陕西一家保健药厂索赔4万。

事已至此,本来毫无问题。但他多此一举地表示:自己笔记本电脑里,还有篇重磅文章,对厂家极其不利,要他们拿出3.5万一并买下。

厂家随即报警,并配合北京警方在交钱现场将他抓获。2003年,北京市一中院认定,臧家平犯敲诈勒索罪,判有期徒刑3年。臧家平,由此成了打假获刑“第一人”。

王海曾公然表示:职业打假,就为赚钱;公司业务,30万起步。

一些职业打假渐渐变了味。收了钱就不作声,成了可以接受的“潜规则”;被A企业收买,再去打B企业的假,也成了心照不宣的行业秘密。

法律界人士因此公开质疑,部分职业打假的行为,已偏离了《消法》的初衷。他们非但不能为公众利益打假,还成了商业竞争中的“麻烦制造者”,乃至游走在敲诈勒索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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