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系从省转到市 这条路八年还没走完( 四 )

案例2

学校拒绝,民办老师法定产假要泡汤?

广州白云区的民办学校老师邱老师最近怀上了宝宝,她向学校咨询能否休足法定产假,却遭到了拒绝。

“我们学校的民办老师都是休了98天就要按时回来上班。但我们听到公办老师的休假情况,他们说学校是通知他们(休98加80天)这个时间再回来上班。”邱老师说。

●回应

享受产假和奖励假无需单位同意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现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还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剖腹产的女职工还能额外增加产假30天。

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尹歆捷表示:“劳动者要享受产假和奖励假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生育以后自然就可以享受这两个假期。当然作为女职工,也要向用人单位告知以及提供合法生育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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