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省新收一审“民告官”案超万件( 四 )

2018年,法院判令给予行政补偿、行政赔偿的案件367件,金额6823万元。对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民生类的行政争议案件,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2018年,全省法院通过协调促成当事人自愿撤诉的行政诉讼案件3694件,撤诉率20.4%。

2018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32.6%,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全国40%的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审结案数中,有34.1%的案件属于无效起诉,这些案件因超过起诉期限、主体不适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等原因,被法院以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

杨翔分析,无效起诉案件所占比例较高,一方面是行政相对人“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另一方面,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极少数行政相对人利用行政诉讼立案门槛低、收费少的特点,以不服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等处理结果为由随意反复提起诉讼,滥用诉权。

解读

超三成行政机关因程序违法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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