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一文看懂国务院平台经济新政,逐条解读金融科技相关条款( 十 )

“明确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的责任,加快研究出台平台尽职免责的具体办法,依法合理确定平台承担的责任”这一项,适用于网约车与共享单车的人身安全、外卖配送人员的交通出行、金融服务平台的投资者损失责任认定等方面,利好平台经济这一新兴业态的长期健康发展。

“严禁平台单边签订排他性服务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这一条款,在我们熟知的的网购、团购、共享出行、民宿、外卖、点评等平台上十分常见,仅有几家的头部平台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导致行业内的一些恶性竞争。伴随金融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平台逐步增加线上借贷、移动支付等功能,逐步加剧了金融服务平台的竞争,因此金融监管部门将对平台合规操作要求严格审查。

四、小结

从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可以说是“平台经济”的一个缩影,从2013年被命名为“互联网金融元年”算起,至今仅有不足7年的时间。我国对于这一新业态的探索尚处于起步期,它的经营模式也在不断发生变革,本次《意见》推出对于数据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服务平台的准入要求规范等,是一个极大的利好,将促进金融科技朝向更合规、更健康的方向持续迈进。然而,我们也注意到对于这种平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牵扯到众多的政府部门,并非一日之功就可完成,未来需要监管层与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共同探讨,从而形成具备中国特色的数字化金融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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