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一文看懂国务院平台经济新政,逐条解读金融科技相关条款( 九 )

1、重要条款一:平台企业市场准入与行业标准制定

在市场准入方面,《意见》提出“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这一条主要是针对电商服务平台,将推进平台企业的注册登记便利化。我们注意到,“电商+金融”是近年来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典型做法,从国家层面也鼓励这类平台发展,符合“消费升级”“促消费”的政策导向。

同时,《意见》也指出“要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主动制定企业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在金融科技方面,包括移动支付、互联网理财与网络借贷等细分业务领域,市场发展速度很快,并形成了众多的上市与“独角兽”企业。对于支持和引导这类企业的健康发展,监管方将与金融科技龙头企业共同探讨,塑造一个数字金融生态圈的适度监管外部环境,给予企业试错成本,防止“一管就死”现象的发生。黄大智表示:“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已经申请了国家标准,一旦通过将在行业范围内,形成较强的公信力”。

2、重要条款二:拟出台网络交易与平台尽职免责的政策

“明确平台在经营者信息核验、产品和服务质量、平台(含APP)索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应责任”这项规定,对于用户隐私数据和权益保护进行重点强调,未来将由监管部门与金融服务平台企业共同加强平台治理。尤其是在贷后催收领域,严控违法违规行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