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一文看懂国务院平台经济新政,逐条解读金融科技相关条款( 六 )

在零壹智库的调研中,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提出:“互联网保险行业目前面临一些瓶颈,很少有机构实现盈利。本次政策鼓励更多机构进入这一领域,有利于形成基于行业属性的分层、分级的新型保险产品,譬如网约车、物流运费等场景下的人身保险。这种业务最大的风险点在于缺乏后续服务,未来需要平台企业在这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3、重要条款三:注重数据安全保护与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

数据是金融服务平台的核心资源,《意见》指出“防止各级政府部门多头向平台索要数据”“2019年底前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可见数据隐私安全保护已成为国家级重要任务目标之一。此前在2019年上半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明确指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收集、处理使用和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标准,强化对于用户骚扰、贷后催收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电子发票数据可作为小微企业线上贷款的有效依据,将加速普惠金融业务发展,符合国家鼓励的金融发展方向。

同时,本次《意见》专门提到了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的问题,“利用平台数据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体系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这些条款均指向征信体系,不光是金融服务平台,还延展至一些生活服务平台,对于平台参与者的身份验证和失信行为进行记录。未来政府部门可在线查询到失信人的行为记录,对其加大惩处力度。我们注意到,尽管目前我国已设立了央行征信与百行征信,但大部分的互联网平台用户失信情况未收录在内,未来监管部门将引入这些平台的用户数据信息,进而补充完善我国的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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