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的电动车( 十 )

《电动汽车观察家》总编辑邱锴俊说,“目前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在不断创新的阶段,监管部门很难做到前置审查。像这样的技术的突破,或者说创新的这种应用,更大的管理或者说约束还在于厂家自身,我们只能从结果去追溯它。

当然,在电动汽车电池、“超级充电”上面的安全隐患也在国家政策层面得到关注。

2019年1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就《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公示。这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成为新能源汽车产品报批准入的基础要求。不过到目前为止,这3项强制性国标尚未宣布执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还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家用电动汽车的动力总成和主要零件纳入汽车“三包”责任。按照新的修订稿,如果电动汽车发生质量问题引起的电池起火,电动汽车厂商“必须退换车“。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拟对电动汽车电池衰减做出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在“三包”凭证上明示电池衰减限制和对应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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