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上半年净利4亿 近13亿本金踩雷6宗股票质押( 七 )

第八起诉讼涉及本金1.23亿元。刘楠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客户,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维持股票质押融资业务安全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处置线。2019年1月30日,公司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刘楠偿还融资本金1.23亿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裁决公司对“天海防务”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2019年6月11日,本案开庭审理。2019年7月9日,公司收到仲裁委送达裁决书,裁决刘楠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支付融资本金1.23亿元、自2018年4月5日起以年利率6.00%为标准计算利息、自2018年11月5日起以年利率10%为标准计算违约金、支付律师费10万元,公司在上述裁决及仲裁费范围内就刘楠提供的4602.46万股天海防务股票及其收益享有优先受偿权。裁决业已生效。2019年7月30日,公司对刘楠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国元证券作为产品管理人发起的诉讼涉共计5起,共涉及本金3.28亿元。

第一起诉讼涉及本金1240万元。“绿润债”债券回购合同纠纷案件情况如下:2016年4月,公司作为浦江1号、元赢4号集合资管计划管理人,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北京绿润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债券本金124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案于2016年度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6年10月,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被告北京绿润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公司债券本金1235万元及逾期利息,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12月,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0月,公司收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本案执行款270.39万元。目前对方仍未全部履行判决,案件正在执行阶段。2019年7月,公司与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初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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