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传播,中国做对了什么|贾鹤鹏( 九 )

几年来的反复思索,笔者就此问题得出一些初步结论。

首先,在很多涉及科学的领域,公众参与已成必然。比如各地有关争议性技术的民众抗议,有些还采取了比较激烈的街头政治的形式。虽然科学传播工作者还没有把公众参与明确写到方案中,但环保法规中——如生态环境部2018年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众深度参与已经成为白纸黑字的主要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科普工作者回避公众参与已经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失职。

其次,公众参与不应该作为目的,而是仅作为一个手段。任何科学争议,都绝非有了公众参与就获得了解决方案。公众参与毫无疑问能促进交流对话,但同时也会带来极端情绪的扩散。因此,何事上需要参与、谁来参与、如何参与、如何评估参与效果,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个案讨论。

第三,在正视公众参与科学面临的困难时,也应该看到,有效和有组织的公众参与,有助于促进公众对科技与环境政策的接受,而反过来则可以把公众本来接受的事情搞砸。最近的上海市垃圾分类的执行就体现了这方面的困境。在垃圾分类条例执行前,笔者恰好看到一项用微博大数据分析中国环境舆论的研究。该研究发现,官民在垃圾焚烧一事上长期对立后,在垃圾分类的正当性和可行性上达成了高度一致。然而匆匆实施的上海市强制垃圾分类措施,却因为事先没有足够的民意铺垫而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这一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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