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扩大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 四 )

二审稿还明确,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师负责本单位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经营的规定,并授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值得一提的是,二审稿第六十四条明确,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口。

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个人自用携带入境少量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审稿还明确,对“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新药、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

界定

四种违法行为综合考虑

重新明确假药劣药范围

草案二审稿重新界定了假药劣药的范围。

此前有建议提出,现行法律对假药劣药范围的界定比较宽泛,既有根据药品质量界定的假药劣药,又有未经审批生产的药品等按照假药劣药论处的情形,不便于精准惩治,建议主要按照药品功效重新界定假药劣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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